2020-04-07
by 聯合新聞網
聯合報 / 記者葉冠妤/台北即時報導
5月就是報稅季,勞保局今指出截至今年1月底,有62萬3000多人自願提繳勞工退休金,提醒這群人報稅時確認所提繳的金額是否已從扣繳憑單薪資所得總額扣除。
勞保局勞工退休金組組長楊佳惠表示,依照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4條,勞工在工資6%範圍內自提退休金,不計入提繳年度薪資所得課稅,她舉例,如果有一名勞工在去年度的每月工資總額是5萬5000元,全年薪資所得(包含年終獎金)77萬元,當年自提勞退金3萬9888元(提繳工資55400元×6%×12個月),那麼公司應為該名勞工開立的扣繳憑單「給付總額」為73萬112元(77萬元-3萬9888元)。
楊佳惠進一步說明,依規定,當年度薪資所得總額中扣除的自提金額,以月提繳工資上限15萬元的6%為限,等於當年度薪資所得總額扣除的上限金額是10萬8千元(15萬元×6%×12個月),若勞工同時受僱於2個以上雇主,扣除金額上限仍舊是10萬8千元。
楊佳惠說,自提勞退金人數逐年提升,去年12月底統計有61萬793人,到今年1月統計增加至62萬3007人;自提的勞工投保薪資級距則有下降趨勢,過往月投保薪資超過4萬5800元的勞工,選擇自提勞退金的超過1成,現在級距在3萬6300院以上的勞工自提就超過1成,可見不是只有薪水較高的人才自提。
勞保局提醒勞工朋友,如發現自願提繳金額未自扣繳憑單當年度個人薪資所得總額中扣除或金額有誤者,可洽事業單位儘速向各所轄國稅局分局或稽徵所申請更正,以免多繳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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